漯河市教育局
漯教基〔2018〕437号
漯 河 市 教 育 局
关于公布2018年漯河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
基地名单的通知
各县区教科体局,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西城区社会事业局: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《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的通知》精神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引导中小学生深入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充分发挥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在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,市教育局开展了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,经过县区推荐、评审组评审、实地考察等程序,确定南街村(集团)有限公司旅游开发公司等12个单位为漯河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统一挂牌认定
漯河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实行动态管理,第一年市级认定,一年后予以复评,复评合格的单位将被授予市教育局统一制作的“漯河市中小学综合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”或“漯河市中小学专项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”标牌。各单位要在认定的具体项目显要位置悬挂,严禁在所属公司和总项目所在地悬挂。挂牌后的漯河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每届3年(本届自2018年10月至2021年10月),届满时经市、县区两级检查考核,合格的继续保留,不合格的予以摘牌。
二、提升服务水平
被认定的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,自觉接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管理,按照认定的板块开展相应的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活动,严禁面对中小学生开展认定板块之外的活动。要认真落实减免场馆、景区、景点门票等优惠政策,优质提供相关服务,建立安全保障机制,严禁额外安排体验性收费项目,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。综合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要加强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,增加教育设施,增强教育功能,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实践活动课程,建立一套规范管理、责任清晰、多元筹资、保障安全的实践工作机制。专项性社会实践教育基地要配备与活动规模相适应的讲解、服务等工作人员,保障教育活动的正常、安全开展。
三、加强管理指导
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,坚持“谁推荐谁负责”的原则,全面加强对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的管理和监督,履行监管责任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基地的主管部门沟通、协调和联系,加强对基地平时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和督查,确保其规范运行,对管理不规范、服务质量不高、存在安全隐患的基地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导其整改落实。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基地的动态管理,适时对基地进行督查和抽查,对管理和服务不规范、整改不到位、社会声誉差的将取消其基地称号。
附件:漯河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名单
2018年11月16日
附件1
2018年漯河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名单
序号 |
县 区 |
基地名称 |
认定板块 |
1 |
临颍县 |
南街村(集团)有限公司旅游开发公司 |
革命传统教育 |
2 |
临颍县小商桥景区 |
优秀传统文化 |
3 |
漯河市老兵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|
国防科工 |
4 |
临颍县杜曲镇龙堂村民家训文化馆 |
优秀传统文化 |
5 |
舞阳县 |
河南省金果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|
自然生态 |
6 |
源汇区 |
河南三剑客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|
国防科工 |
7 |
河南明济道农产品有限公司 |
自然生态 |
8 |
郾城区 |
河南省许慎文化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|
优秀传统文化 |
9 |
召陵区 |
漯河万中禽业加工有限公司 |
国防科工 |
10 |
漯河市金秋十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|
自然生态 |
11 |
漯河市王拱璧纪念馆 |
优秀传统文化 |
12 |
示范区 |
漯河市许慎文化园管理处 |
优秀传统文化 |
漯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印发